第七十四章 冲阵

      汉儿们的队列动了,密集锋利的长矛向前,在太阳底下熠熠生辉,散发着嗜血的光芒。
    比起那些养尊处优的胡商子弟,从小就要为生计打拼的汉儿们要坚韧敢战得多,不管是谁敢过来,他们就敢杀!
    沈光看着最后时刻躲开汉儿们的长矛阵仓惶逃回来的乌鸦等人,倒也谈不上有多失望,只是朝身边的陈摩诃道,“以后还得麻烦陈校尉好生操练下他们,免得下回再丢某的脸面。”
    高仙芝也好,封常清也罢,他们都看不上乌鸦这群纨绔子,可是沈光不一样,安西这儿关内本土的大唐人太少,他能做的便是团结一切能团结的力量,那群纨绔子虽说大都是九姓胡,可他们除了那张脸,从语言文化再到生活方式,已经和大唐人没什么两样。
    既然乌鸦他们愿意投奔他,他自然也想用他们做个榜样,要知道这群纨绔子背后,意味着那些胡商家族也能成为对大唐忠心耿耿的子民,成为他手上的力量。
    陈摩诃看着满脸认真的沈光,迟疑了下还是点头道,“郎君放心,某知道了。”
    骆驼墙内,白孝德双腿盘膝而坐,擦拭着自己的双头矛,这是沈郎君的初战,他就不去抢这个风头了,倒是他手下的随从踩在骆驼背上,看着不远处的战场,眉飞色舞地将发生的事情讲给自家的主君听。
    “狗肉上不了席面的东西,真是群废物。”
    听到那些纨绔子去时两百,逃回来时折损过半,白孝德忍不住骂起来,接着抬头问道,“战况如何?”
    “那伙贼兵分兵了,他们绕过了汉儿们的长矛阵,从右侧杀向沈郎君,还有伙贼兵朝咱们来了……”
    骆驼背上,那名随从眺望着烟尘里逼近的马队,愣了愣后才喊道,这伙贼兵真是疯了不成,好端端的活着不好吗?
    “与某披甲!”
    盘腿站着的白孝德忍不住站了起来,他主动请缨看守营地,就是想让沈郎君知道,他不是什么无脑的莽夫,他也是能顾全大局的,可如今却是那些贼兵主动前来送死,可怪不得他。
    ……
    不花亲自领着身边的本部勇士,绕开了长矛阵,他这时候已经认定前面这伙突然冒出来的大商队里能打的就这百余号披甲人。
    另外两百余贼兵骑着马绕着汉儿们打圈,他们不时在马上放箭,试图拉扯开汉儿们的阵型,寻找进攻的空隙,不过陈铁牛却牢牢记着白发鬼的命令,高呼着让汉儿们坚守阵地,至于郎君那儿,他才不担心,有那些老兵在,那区区百余贼兵过去和送死没什么两样。
    沈光没功夫理会满脸羞愧的乌鸦等人,只是让这些惊魂未定的胡商子弟们下马修整,这时候那股绕过汉儿们的贼兵已经离他不到百步的距离。
    “你们护着郎君冲阵!”
    陈摩诃看向王神圆那些牙兵,他知道沈郎君的心气高,而他也想看看这位沈郎君到底是不是他们这些老兵能托付余生的主君。
    这儿是安西,哪怕沈郎君才华再高妙,可是没有让人心折的勇武和气魄,也终究难得他们这些丘八的誓死效忠。
    沈光早有些按捺不住,李嗣业在驿馆屠戮那些葛逻禄人和胡禄屋人时,他听着安西军士兵们的欢呼时便清楚他在这个时代真正立足,就免不了要杀人!
    这一天迟早要来,倒不如拿眼前这些劫掠商旅的贼兵们试手。
    沈光翻身上马,王神圆等一众牙兵也是同时策马出阵,朝着前方汹涌而来的贼兵主动迎去,这等干脆利落的举动,让四周的老兵们看了都暗自点头。
    这位沈郎君不说武艺如何,这份胆魄已经够了!
    陈摩诃看向身边的张熬曹道,“张麻子,带上你的人,给某咬死了这些不开眼的贼子,郎君初次上阵,需得好好见见血。”
    “老兄弟们,全都上马嘞!”
    张熬曹吆喝间,近百老兵全都翻身上马,飞快地从两侧散开,变作雁形阵托在沈光他们后方,围向那些杀来的贼兵。
    耳边是风在呼啸,灼热的空气里,前方贼兵们狰狞的面孔都扭曲着,沈光在马背上有意识地深呼吸,让自己冷静下来,他是打过全甲格斗的,知道对战的时候,不能脑子发热,靠蛮勇去打。
    自己左右两侧俱是牙兵护卫,他要做的仅仅是将前方的贼兵从马上刺落。
    自打来到大唐以后,沈光每日里都在有意识地练习骑射,他过去练兵击,都是以步战的武术为主,马上的武艺还是跟着牙兵们练的,这几日又跟着三个老军校学了不少马上骑矛的格斗技巧。
    对面兜头罩来的箭雨称不上密集,但是也足够吓人,沈光的眼神里毫无畏惧,那些胡禄屋人伏击李嗣业的时候,他已经见识过这些游牧民族的弓箭,连牙兵的明光甲都无法穿透,更遑论他身上这用现代钢材打造的全钢明光甲。
    两军对阵,临敌不过三发,百步距离上,那伙贼军只来得及射出一轮箭,就要和沈光他们短兵相接,正面硬刚。
    不花仍旧做着美梦,以为能像先前那样摧枯拉朽地击溃眼前冲来的骑兵,可是当对方马速丝毫不减地直愣愣撞过来时,他才悚然惊觉,眼前这伙披挂整齐的骑士和先前那些粟特软蛋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高速对冲的骑兵,拼的就是胆魄,战马不是死物,会本能地闪躲,同样人也是一样,当沈光一往无前地领着牙兵们如同铁锤般砸向对面时,不敢和他们硬碰硬的贼兵就只能选择减速闪躲。
    骑兵马上争锋,打得就是个气势,贼兵们胆怯,队形便乱得一塌糊涂,随后便被沈光他们虎入羊群般杀了进去。
    沈光手上的精钢长矛,长度在二米四,放在大唐军中便属于马战用的格斗短矛,对付眼前那些以弯刀为主的游牧骑兵,在攻击距离上的优势称得上是绰绰有余。
    双腿踩蹬,夹住马腹,沈光双手端矛,然后向前刺出,他记着陈摩诃的教训,马上格斗,务必不要把力使足了,十分力但出七分力就行。
    沈光这一刺,又快又狠,打磨开锋的精钢矛头就像是扎纸片人一样,将对面的贼兵胸膛给捅了个窟窿,从马上摔下的尸首从矛头上滑落,带出的鲜血打在脸上,犹自滚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