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也无风雨也无晴

      剑魄空间的雷霆必定是剑魄本体之力,这一点云极能确定。
    至于行走的巨人,他始终猜不出真相。
    不过自从察觉到枯萎之花里的古老魔气,两者或许能联系起来。
    巨人怕是与魔气有关。
    云极陷入冥思。
    将巨人与魔气联系在一起,可以得出一个简单的猜测,巨人就是魔。
    得到这分猜测,一些疑团就容易推断了。
    比如说剑魄里封着一道强大的魔魂,剑魄时常对其轰杀,只是难以消灭魔魂,久而久之形成了共存的形态。
    或者说剑魄是魔物的武器,在某次危机之际魔物遁入剑魄当中逃离险地,碍于失去躯体难以从剑魄中离开,就此将剑魄当做了临时的居所。
    还可能剑魄是魔剑之魄,本身就是魔族异宝,在长久的岁月中觉醒了自主的意识,从而流浪在天地之间。
    短短的时间里,云极推断出很多种情况,不约而同的是,剑魄必定与魔有关。
    魔这种东西,与妖灵精怪不同,与阴魂鬼物不同,与魑魅魍魉也不同,是一种不同于天地间其他生灵的特殊存在。
    魔是邪恶的,也是强大的,更是虚幻的。
    修士当中有人修炼邪法从而走火入魔,就像玲珑客栈的桃扈,他身上的是实实在在的魔气。
    左玲珑临死之际的执念其实也让她接近了魔的范畴,如果不被云极杀掉,左玲珑极有可能以旱魃之躯修出一身魔气。
    一些妖族在濒死或者绝望的时候,会有一定的几率产生魔气,成为疯狂的魔物。
    在世间,魔的存在很稀少,却绝不罕见。
    魔,多为其他生灵经历了特殊的状态从而转化而来。
    还有一种魔是天生的。
    它们被称为魔族,是一种只存在于传说里的特殊种族,强大而邪魅,嗜杀又残忍,是万物天敌。
    其实剑魄与巨人到底谁是魔,谁与魔有关,云极不是太在意。
    真正让他忌惮的,是这个魔居然能跑出来,短暂的控制他的身体!
    如果说杀戮了狼骑之后的远遁,是云极在剑魄空间施展剑遁的反照,本体出现在大马部落附近的现象,不算意外。
    可是用两指捏住一朵花儿的举动,就实在怪异了。
    这种捏花的动作绝非下意识的肢体反应,对于捏花的动作云极连半点记忆都没有,可见当时做出这种古怪举动的决定,并非出自于云极的意识,而是另外的意念。
    “有趣了,你到底是什么东西,还会不会跑出来呢……”
    云极在喃喃自语,嘴角挂着冷冽的笑,浑身的气息锋利如剑。
    周围空气骤冷,渐渐有冰霜出现。
    世间生灵都是完整的个体,若是本体被另外的意识占据,相当于原本的宿主就此死去。
    云极可不想死得如此窝囊,更不想让其他什么东西顶着自己的肉身在世间逍遥快活。
    无论妖魔还是鬼怪,想要占据牧妖人的身体,可没那么容易。
    ……
    荒林外,小鹿儿紧了紧衣服,她觉得好冷。
    林子里的温度越来越寒冷,冻得她慑慑发抖,却不肯走。
    小哥哥还没出来,她要等着云极一起回去。
    沙沙沙。
    冷风中,一头孤狼在缓缓靠近。
    孤狼正是在草莽之森追杀小鹿儿的那头,这些天它始终徘徊在大马部落附近,今天终于找到了机会。
    小鹿儿很警觉,很快发现孤狼出没,她大惊失色,转身就要往林中跑。
    “今晚吃狼肉吧。”
    随着轻语而来的是一根飞矢利箭,直接贯穿了狼头,将孤狼钉死在草地上。
    “小哥哥!”小鹿儿惊喜得扑在云极身上。
    “这把袖箭送给小鹿儿防身吧。”云极将狼头上的箭矢取下,把袖箭与另外两只箭矢送给了女孩。
    袖箭是于员外的。
    虽然算不上法器,近距离的射杀威力可不小,是一种力道极大的暗器,贯穿狼头轻而易举。
    袖箭小巧便于携带,小鹿儿接过来比量了一下,欢天喜地的蹦跳了起来。
    “我也有武器啦!小鹿儿以后再也不怕野狼啦!”
    “回家后先要练习练习,掌握熟练了才能狩猎,可别伤到自己哦。”
    “知道啦小哥哥,小鹿儿很聪明的!”
    “这个铃铛也送给小鹿儿,如果遇到的不是野狼而是妖,就拿出来晃一晃,也许能逃得一命。”
    “好漂亮的铃铛!有九条红线呢!小哥哥你要走了是吗?”
    “是啊,我要回故乡去看看。”
    “小哥哥还会回来么?”
    “也许会,也许不会,再会啦小鹿儿。”
    “再见小哥哥!我会想你的!”
    朝着远去的背影,小鹿儿使劲的挥着手,系着九条红线的牧羊铃铛在她手里发出清脆的声音。
    铃声叮当,风渐凉。
    望的人儿迟迟不去,去的人儿渐行渐远。
    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
    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
    女孩子的思念,是细腻的。
    男人的思念,则是粗糙的。
    霁云边陲,一座宏伟巨城横跨于两山之间,构建出险峻的地势。
    东山城,霁云以东的门户所在。
    东山城为霁云国的重镇,驻守着百万边军,城外十里,山谷最险峻处建立着坚如堡垒的东门关,关外便是草原。
    东山城内,一座酒楼里,偏将常齐正与几位同僚饮酒。
    “明日常老弟就要与大将军启程回京,再回来的时候怕不是要去掉一个偏字喽。”
    “偏将的确不大好听,不如将军叫得响亮,来,我等敬常兄一杯!”
    “祝常兄一帆风顺,节节高升!”
    “常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饮胜!”
    众人相敬,常齐豪迈的酒到杯干,抹了把嘴,苦笑道:“非我大难不死,而是遇到了贵人,若非恩公相救,今日哪有命来与诸位把酒言欢。”
    “瞬杀狼骑,震慑妖狼,练气士当中真有这种高手?”
    “大千世界,不乏奇人异士,只是你我不曾亲眼得见罢了。”
    “要我说还是常兄的气运所在,才能安然无恙逃出天狼城。”
    “倒是可惜了那位云老板,年纪轻轻就葬送草原。”
    “也许人家没死呢。”
    “不可能,一千狼骑围杀,加上狼女亲临,连筑基都难逃一死,何况是练气士。”
    “如果恩公不死,绝对能排在鹤州练气士的顶尖之列,可惜……”常齐长长一叹,惋惜不已。
    “人死不能复生,来,我们敬那位云豪杰老板一杯!”
    有人提议,众人赞同,纷纷举杯豪饮一番。
    “皇城传来点风声,恐怕国主的大限要到了,大将军在这种时候被调回京师,不知是国师的授意还是皇子的用意,常老弟可要小心一些。”
    “皇城风云变幻,常兄千万提防着点,尤其是国师和驸马那两个狼狈为奸的家伙。”
    “要不是这些蛀虫毁我霁云国运,我大好江山何至于此!”
    “树倒猢狲散,希望霁云这颗大树还能多立些年头,这世道,哎。”
    “常某走的是人间正道,行的是忠君之事,诸位放心,无论身在何处,常齐绝不会给霁云边军丢脸就是了。”
    常齐猛饮一杯酒,无意中看了眼窗外,发现长街上走过一个眼熟的背影,待他细看之际已经消失在人海当中。
    丢下酒杯,常齐急匆匆冲上街头。
    环顾四周,又哪里有故人的踪迹。
    自嘲着眼花了,常齐重新回到酒楼,而那道他熟悉的背影已然穿城而过。